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籤勞動合同被開除補償金怎麼計算?

勞動關係 閱讀(3.12W)

一、籤勞動合同被開除補償金怎麼計算?

籤勞動合同被開除補償金怎麼計算?

若是被無故辭退的,可獲得經濟補償金。簽了勞動合同的勞動者,若是被單位辭退了,但勞動者並無《勞動法》第三十九條所述之過錯的話,單位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補償金的數額為:以勞動者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為單位,每工作一年計一個月工資的總和。另外,若用人單位無按規定提前通知。則還需在此基礎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

用人單位支付的經濟補償是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確定的,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關係的情形有什麼?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4、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籤勞動合同之後,被辭退的補償金跟員工在單位的工作時間有關。公司和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員工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單位提交書面的辭職報告,三十天滿後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的員工提前三天向用人單位提交辭職報告,三天之後就可以辦理離職手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