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勞動關係>

員工被辭退的原因有哪些?

勞動關係 閱讀(2.4W)

一、員工被辭退的原因有哪些?

員工被辭退的原因有哪些?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辭退員工應當向員工簽發通知書。當員工違反勞動合同約定,或者嚴重違反法律,或者公司根據業務重組的需要,可以依據勞動合同的約定和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辭退員工。

企業一旦向員工出具了辭退通知書,那麼將意味著公司有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義務,該通知書將成為仲裁或訴訟的主要證據。企業對此應當慎重。

二、辭退員工通知書包括哪些內容?

辭退員工通知書主要內容包括:被辭退員工的姓名,辭退的原因,辭退的待遇和補償的處理等。製作辭退通知書的基本要求是把辭退該員工的理由解釋清楚。屬於員工自己的原因而被辭退的,對造成公司損失的,公司有權追究員工的責任,要求員工依據勞動合同的約定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屬於公司自身的原因,比如產業結構的調整而進行的裁員,公司應當寫明原因,並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給予補償。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即用人單位如果沒有出具書面辭退證明,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

綜上所述,公司將員工辭退要在辭退通知書中寫清原因,有正當理由的話不用給員工賠償。比如員工嚴重違反規定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試用期不合格,和其它公司保持勞動關係,或者犯罪被刑事處罰的。公司辭退員工,結清正常工資報酬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