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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祕密的有效期限為多少年

勞動關係 閱讀(1.79W)

法律上對商業祕密的保密期限(有效期)沒有限制,只要商業祕密的四個基本特徵沒有消失,權利人可以將商業祕密一直保持下去。權利人也可以根據實際狀況,為商業祕密規定適當的期限。
無論什麼原因導致商業祕密被公之於眾,其“祕密性”不復存在,也就不能作為商業祕密繼續保護。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條
【侵犯商業祕密罪】有下列侵犯商業祕密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以盜竊、賄賂、欺詐、脅迫、電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祕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祕密的;
(三)違反保密義務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祕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祕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為,獲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該商業祕密的,以侵犯商業祕密論。
本條所稱權利人,是指商業祕密的所有人和經商業祕密所有人許可的商業祕密使用人。

商業祕密的有效期限為多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