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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辭退員工補償金需要交個稅嗎?

勞動關係 閱讀(1.01W)

一、公司辭退員工補償金需要交個稅嗎?

公司辭退員工補償金需要交個稅嗎?

1、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徵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檔案的規定,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

2、考慮到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數額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員可能在一段時間內沒有固定收入,因此,對於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可視為一次取得數月的工資,薪金收入,允許在一定期限內進行均。

3、具體平均辦法為:

以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除以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以其商數作為個人的月工資,薪金收入,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按實際工作年限數計算,超過12年的按12計算。涉及實際操作問題以主管稅務機關的判定為準。

二、試用期辭退能否得到經濟補償金?

1、試用期內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該承擔其解除勞動合同合法的舉證責任,如果不能舉證證明其按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將承擔不利後果。試用期內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該承擔其解除勞動合同合法的舉證責任,如果不能舉證證明其按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將承擔不利後果。

2、按照《勞動法》第二十五條的相關規定,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對經證實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沒有證據證實不符合錄用條件而解除勞動合同的,應予以經濟賠償,賠償數額大概為一個月的工資。即你可以拿到實際的工資加一個月左右的工資。

3、如果是你自願辭職,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在試用期內,勞動者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並不承擔賠償。

公司的經濟賠償金也算是員工的個人收入,只要是員工的個人收入都需要向國家繳納個人所得稅,但是如果個人收入沒有超過該當地的平均工資三倍以上的話,那麼就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即使超過三倍以上的平均工資也只需要向超過的部分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