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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勞動安全的現狀是怎樣的

勞動保障 閱讀(1.38W)

我國勞動安全的現狀是怎樣的

我們都知道對於一個用人單位來說,保障勞動者的安全是十分重要的,我國對於勞動安全也有著明確的法律規定,那麼我國勞動安全的現狀是怎樣的呢?下面就跟本站的小編一起來具體瞭解一下吧。

勞動安全,又稱職業安全,是勞動者享有的在職業勞動中人身安全獲得保障、免受職業傷害的權利。

《經濟、文化和社會權利國際公約》第7條規定,締約各國承認人人有權享受公正和良好的工作條件,特別要保證安全和衛生的工作條件。作為公約的締約國,對於勞動者的這項權利,國家應該以立法形式明確加以確認並提供完善的保護。這裡需要說明的是,廣義的勞動安全包括人身安全和健康兩部分內容,本文集中討論勞動者的人身安全問題。

近年來,我國經濟高速增長,取得了世人矚目的成就。但是,在經濟快速增長的背後卻付出了巨大的社會成本,如生態環境惡化、自然資源枯竭等等,其中也包括越來越嚴重的勞動安全問題。隨著各類生產安全事故頻繁發生,安全生產形勢極為嚴峻。

勞動安全事故呈持續高發態勢。根據官方統計資料,本文歸納了2001年至2007年我國安全事故情況,如表1所示。資料表明,2001年以來,我國工礦企業傷亡事故發生數量持續攀高,到2003年達到頂點,之後有所回落。雖然近年來工傷事故有所減少,但仍呈現持續高發態勢。另有資料表明,目前煤礦企業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在全部工礦企業中佔絕大多數。如2006年,工礦商貿企業中煤礦企業發生事故2945起,死亡4746人,所佔比重分別為24.4%和33.0%。這與我國近年來對能源和各類礦產資源需求旺盛緊密相關,也從一個側面反映出高速經濟增長背後所付出的巨大成本。

煤礦等行業重特大事故多發。進入21世紀以來,我國重大、特大事故頻繁發生。全國平均每年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約100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每天都有發生。從2004年10月中旬到2005年12月上旬,相繼發生了6起涉難百人以上的煤礦事故。2005年全國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事故134起,比上年增加了3起,死亡人數增加17%。其中,煤礦58起,增加15起,死亡人數增加66.6%。2006年,全國共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95起,死亡1570人,同比減少41起、1511人,分別下降30.1%和49.0%。這些群死群傷的事故主要集中在礦山行業和交通運輸行業。以煤礦為例,近兩年幾起特別重大事故震驚中外。2004年10月20日河南大平煤礦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48人;2004年11月28日陝西銅川陳家山煤礦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66人;2005年2月14日阜新礦業(集團)四公司海州立井的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214人。

安全是人類生存與發展的最基本要求,是生命與健康的基本保障。安全生產是保護勞動者安全健康、保證國民經濟持續發展的基本條件。伴隨著經濟發展而頻繁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不僅造成了國家財產和公民生命的巨大損失,嚴重製約了我國經濟的平穩發展,而且還與我國當前構建和諧社會的目標相悖。如果社會的經濟發展是以生命為代價的,那麼這樣的發展顯然和“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背道而馳,所謂的可持續發展也就失去了原來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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