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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放假安排調休規定是怎樣的?

勞動保障 閱讀(2.75W)

對於春節、除夕等節氣是法定的放假時間,但是並非是所有的職員在這種日子都可以得到放假,故而需要調休,不同的節氣,不同的單位的調休規定是不同的,春節放假安排調休規定是怎樣的?對於那麼不服從調休的職員,也可以受領高額薪資。

春節放假安排調休規定是怎樣的?

一、春節放假安排調休規定是怎樣的?

根據國務院釋出的國家節假日規定,春節放假安排一般情況下是農曆除夕到正月初六7天,其中農曆正月七年級到正月九年級為法定節假日;除夕、正月初四到正月初六為休息日調休。

二、國家法定節假日放假安排

經國務院批准,現將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1. 元旦:每年1月1日,一般情況下放假1天,允許與週末調休

2. 春節:每年農曆除夕到正月初六放假調休,一般情況下放假7天,允許週末調休。

3. 清明節:按照每年清明節氣時間確定,一般情況下放假1天,允許與週末調休。

4. 勞動節:每年5月1日,一般情況下放假1天,允許與週末調休。

5.端午節:每年農曆五月初五,一般情況下放假1天,允許與週末調休。

6、中秋節:每年正月十五,一般情況下放假1天,允許與週末調休。

7、國慶節:每年10月1日,一般情況下 放假3天,與週末調休4天。

可以知道,春節的放假時間共7天,在此期間,職員是可以正常受領工資的,對於那些沒有按照既定的規定,給職員發放工資的,職員可以向當地的勞動仲裁機構提出仲裁請求,或者也可以選擇向司法機關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