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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外就醫保證書範本需要寫明什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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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外就醫保證書範本需要寫明什麼條件

一、保外就醫保證書範本需要寫明什麼條件

根據法律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準保外就醫:

1、身患而嚴重疾病、短期內有死亡危險的;

2、身體殘疾、生活難以自理的;

二、保外就醫的審批程式

1、罪犯如需保外就醫、應由監區討論通過、報獄政科審查、初審同意後,進行病殘鑑定。

2、罪犯的疾病鑑定由監獄派人帶領罪犯到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進行。醫院應當根據罪犯的病情組織有關科室醫生成立3人以上鑑定小組、負責出具鑑定檔案、並附診斷、輔助診斷等證明檔案、在鑑定檔案上簽名蓋章。

3、呈報保外就醫之前、監獄應徵求罪犯家屬所在地公安機關意見、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回覆。對罪犯的保外就醫必須有擔保人。

4、監獄接到罪犯被批准保外決定後(監獄審查後報省局批准)應及時通知擔保人、擔保人應向監獄交納保證金後辦理出監手續。

3、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會可能的。

罪犯保外就醫的病殘情況,應符合《罪犯保外就醫疾病傷殘範圍》的規定下列罪犯、根據法律規定不準保外就醫:

1、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罪犯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的;

2、罪行嚴懲、民憤很大的;

3、服刑期間自傷自殘的。

三、保外就醫

保外就醫是罪犯因患有嚴重疾病,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和政策,經司法機關批准讓其取保監外醫治的執行方法。又稱監外就醫,屬於監外執行的一種,是人道主義的體現。

保外就醫,是法律規定,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身體患有疾病,經有有關部門批准取保在監外醫治。保外就醫是監外執行的一種。

要知道罪犯需要保外就醫的,應當由罪犯本人或者其親屬等審查確定。罪犯沒有親屬、監護人的,可以由其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員會、原所在單位或者社群矯正機構推薦保證人。保證人應當向監獄、看守所提交保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