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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保障監察舉報投訴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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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保障監察舉報投訴須知

在大家的工作中,可能多多少少會遇到用工單位違反相關規定損害自己的合法利益的情況,有些人因為害怕被解僱或者受到排擠而選擇了仍讓,恕不知這是對這些行為的放縱。一旦遇到這種情況,我們應該要學會自己保護自己,可以投訴舉報用工單位,維護自身權益。下面小編就帶大家瞭解一下勞動保障監察舉報投訴的相關內容。

勞動保障監察舉報投訴須知

一、投訴者應主動出示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非本人投訴須提交投訴人委託書)。投訴時按排序依次反映問題。

二、投訴者反映問題必須實事求是,客觀公正,並具備下列條件:

1、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行為發生在2年內。

2、有明確的被投訴單位,投訴人與被投訴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且投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訴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行為造成的。

3、屬勞動保障監察職權範圍並由受理投訴的勞動監察機構管轄的。

三、集體投訴舉報同一事件的,應選派2—3名代表進入投訴接待室反映問題,其餘人員在外靜候。

四、投訴者應尊重工作人員,如實回答問題,認真聽取工作人員對有關政策、法規的解釋及其對反映問題的處理意見。

五、投訴時應當遞交投訴文書,並提供真實可靠的證據材料。書寫投訴文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投訴,由勞動監察員進行筆錄,並由投訴人簽字。投訴文書應按表格要求如實填寫清楚所有內容,填寫不詳或不準確,將給調查處理帶來困難或導致投訴無法處理。

六、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訴,投訴人應當依照勞動爭議處理或者訴訟程式解決:

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應當通過勞動爭議處理程式即勞動仲裁程式解決的;

2、已經按照勞動爭議處理程式即勞動仲裁程式申請調解、仲裁的;

3、已經提起勞動爭議訴訟的。

七、不得在投訴接待室及辦公區內吸菸和高聲喧譁,投訴完畢應自行離開,不得影響其他投訴者反映問題。

八、勞動監察處理程式:接訪前臺接受舉報投訴→初步調查確定是否受理→立案→調查取證→提出處理意見→出處理決定→跟蹤答覆→結案→歸檔。

九、勞動監察處理的時限:對符合條件的舉報投訴,勞動監察機構在接到舉報投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依法受理和立案。從立案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完成,情況複雜的,經批准,可以延長30個工作日。案件調查完成後15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處罰、行政處理或者責令改正的決定。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勞動保障監察舉報投訴的內容,如果在生活工作中,遇到此類情況,可以尋求我們律師的幫助。我們應該要學會使用法律法規,採取正當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要忍氣吞聲,對那些不公平的對待說不。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