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規定除夕算加班嗎?
2021除夕不放假的算加班,2021年春節從2月11日開始沒有放假的就算加班,2021年春節放假7天,具體是從2月11日至17日放假調休,共7天。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二、除夕加班公司沒有法加班費勞動者可以直接離職嗎?
除夕加班公司沒有法加班費的勞動者可以直接離職。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除夕用人單位沒有放假的才算加班,如果用人單位放假了,就不需要給職工發加班費,只需要給職工發基本工資即可。就算現在疫情有所反彈,可也沒有哪個省份明確規定,春節期間不許放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