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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補繳滿15年的法條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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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補繳滿15年的法條是什麼?

對於職工來說,社保是基本的勞動保障,不管是什麼單位,都應該為職工繳納社保,這是法律規定的。當然,有些人是自由職業者,其可以通過補繳社保的方式享受到相關待遇。那麼,社保補繳滿15年的法條是什麼?這個社會保險法有具體條款,規定居民可以一次性補繳15年社保,下面我們就跟隨小編了解下相關知識。

一、社保補繳滿15年的法條是什麼?

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一般情況下,農村居民、城鎮居民、企事業單位職工、靈活就業人員都是要60歲後才能辦理退休手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補繳至滿15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就是說,如果不是工作年限滿30年,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滿20年的公務員,以及特殊情況下可以提前退休的人員,都是需要繳納養老保險直至退休的。

二、補繳社保需要什麼材料?

1、 因未及時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的,需攜帶招(錄)用、聘用材料影印件;

2、經勞動仲裁、勞動監察、法院調解或裁決補繳社會保險費的,需攜帶《仲裁調解書》或《仲裁裁決書》、《限期整改指令書》、法院調解書或法院裁決書等;

3、根據“居轉戶”政策規定補繳社會保險費的,需攜帶《社保補繳辦理通知單》。

三、補繳社保的程式是怎樣的?

1、符合辦理規定,辦理機構列印《核定表》一式二份,辦事人員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補全材料,辦理機構列印《受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後,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辦理機構將全部材料退還。

3、不符合辦理規定,辦理機構列印《辦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後,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辦理機構將全部材料影印後退還。

綜上所述,我國社會保險法第16條件是針對社保補繳滿15年的法條,其明確規定居民滿足條件的,可以一次性補繳,這樣等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就可以享受養老保險待遇。這裡需要注意,只有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可以補繳,個人補繳的,需要帶上身份證、社保中斷證明等材料到當地社保局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