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居住證>

外地戶口可以申請開具居住地的居住證明嗎?

居住證 閱讀(2.53W)
外地戶口可以申請開具居住地的居住證明嗎?

一、外地戶口可以申請開具居住地的居住證明嗎?

可以。居民的身份證明,是《居民身份證》或者《臨時居民身份證》。在暫住地居住的內地居民,其身份證明是《居民身份證》或者《臨時居民身份證》,以及公安機關核發的居住、暫住證明。派出所開的居住證明和居住證的效力是一樣的。

外地戶口異地居住證明辦理步驟如下:

攜帶三張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居住人員登記表到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暫住證。

攜帶暫住證到居住地的居委會開居住地證明。

二、居住證明範本什麼樣?

居住證明範本如下所示

茲有__________長期居住在:

______市_______區________路________街__________號_________小區_________號

房屋所有權歸___________所有

房屋性質為:公有租賃房屋__________

私有租賃房屋__________

私有產權房_________

單位優惠售房產權房_________

特此證明

居委會名稱:

經辦人簽字:

居委會

三、開具居住證明所需條件和資料

1、條件:戶口在本社群且實際居住在本社群的居民

2、提供的材料:

(1)戶口簿;

(2)身份證;

(3)暫住證原件與影印件,

四、開具居住證明的程式是什麼?

1、申請人到社群服務站提出申請;

2、服務站工作人員接收居民提出的申請,並指導居民填報登記記錄,稽核後出具居住證明、並進行登記,辦妥後交給申辦人;

3、對情況不明、難以核實的事項,讓申請人聯絡有關平臺指定專業中介機構進行有償核實,憑核實報告開具居住證明。

綜上所述,居住證明通常由申請人所處的街道居委會或者管轄權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最主要的用途就是在當事人辦理居住證的時候證明有穩定的住所,便於享受與本地戶口人員同等的社會福利待遇,只要當事人符合法定開具證明材料,居委會或者派出所當場就會開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