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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居委會開居住證明需要什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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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居委會開居住證明需要什麼手續?

一、在居委會開居住證明需要什麼手續?

在居委會開居住證明需要的證件如下:

1,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的影印件。申請人現居住地址與居住登記地址不一致的,應當提供相應的在滬合法居住證明。居住在本人或近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明覆印件。

2,租賃房提供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覆印件。居住在單位、學校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學校人事或者保衛部門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居住在近親屬自購或者租賃住房的,還應當提供相應的親屬關係證明。

3,辦居住證明,要本人帶著戶口本、身份證及租賃合同到街道辦提出申請。如果是居住在學校集體宿舍,需要提供集體宿舍證明。對於材料不齊的,本人要回去重新組織材料。拿到居住證明後,下一步就是辦居住證了。

4,去居委會開證明辦居住證,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租賃合同原件,單位證明,房東的身份證影印件以及房產證原件等資料進行辦理的,具體的資料建議辦理前先諮詢相關部門。

5,外地戶口異地居住證明即暫住證,到派去所開。,準備兩張白底照片、身份證影印件一份、租房證明(租約、房東身份證、產權證等資料、租賃合同繳稅憑證)到所在的派出所辦理。

二、開具居住證明需要什麼材料?

各地居住證明開具需要的材料不一定相同,但大致需要以下材料:身份證或者戶口本。房屋租賃人員需要出示租房合同;購房人員需要出示房產合同或者房產證原件、影印件。

以《黑石渡鎮轄區居民居住證明服務指南》作為參考,居住證明在社群以及在派出所辦理所需要提供的資料都是相同的,一般考慮直接提供以下資料進行辦理:

1、公民在當地社群居住且辦理居住登記;

2、可提供本人有效的身份證原件、戶口簿等資料;

3、可提供在當地辦理的居住證、暫住證。

去居委會或者派出所辦理居住證明時,需要身份證和戶口本,房屋租賃證明,社群提供的居住登記證明。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稽核材料無誤的,會制發居住證。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制發的,可延長至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