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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證明是居委會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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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居住證明是居委會開嗎?

居住證明是居委會開嗎?

居住證明是居委會開的;

居住證明所需材料:

提交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片1張,並提供以下證件、證明:

1、身份證明。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或原籍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

2、居住時間證明。持有已滿6個月且在有效期內的《居住登記卡》或《暫住證》;或以納稅憑證或社保憑證或有效的工作居住證作為居住時間證明。

3、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證明之一

二、居住證辦理流程是怎麼樣的?

1、居住證的辦理流程:申辦人攜帶有效身份證件(戶口簿、身份證)、房屋租賃協議或者有關居住證明等材料、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張,至在Xx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居住登記同時,經查驗手續合格的,現場予以辦理。

2、如果《居住證》登記內容發生變更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7日內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向《居住證》簽發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派出所委託的社群居民委員會辦理變更登記。

三、居住證辦理條件有哪些?

1、辦證人居民身份證或原籍鄉以上人民政府或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

2、居住在本市居(農)戶內的,應提交戶主的戶口簿或身份證原件(影印件),暫住在出租房內的,還應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續或協議。證件地址與暫住地址不一致的,戶(房)主應註明辦證人實際居住的詳細地址;

3、居住在機關、團體、部隊、企事業單位和建築工地內部需集體辦證的,提交加蓋單位公章的有流動人口姓名、性別、戶籍所在地、暫住地詳細地址、公民身份號碼、服務處所、聯絡方式等基本情況的申領暫住證名冊;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黑白或彩色照片3張。

綜合上面所說的,居住證明需要由居委會開具,而對於居住證需要由當地的派出所辦理,因此,在處理時時候就需要帶上相關的證明材料,同時還要按法律所規定的流程來,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和利益不受到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