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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暫住證新政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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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北京暫住證新政策是什麼?

北京暫住證新政策是什麼

為方便來京人員辦理暫住登記、申領北京市居住證,北京警方會同市住建委、市教委等部門制定了《北京市辦理暫住登記和居住證實施細則(試行)》。市民可登入“首都之窗”或“北京市公安局”網站“警務公開”的“政府資訊公開目錄”檢視相關內容。

來京人員持有的暫住證在有效期內且已滿6個月的,如符合在京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應當向居住地戶籍派出所提交相關證件證明申領北京市居住證;不符合北京市居住證申領條件的,應當向居住地流管站提交相關證件證明辦理暫住登記,領取北京市居住登記卡。

二、補辦暫住證是否收費?

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行動不便的老年人和殘疾人,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持相關證件證明和書面委託書(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可不提供書面委託書),到居住地流管站或戶籍派出所辦理暫住登記或申領北京市居住證。

首次領取北京市居住登記卡,申領北京市居住證,免收證件工本費;北京市居住登記卡、北京市居住證簽註、變更手續不收取費用;補領、換領北京市居住證,應當繳納證件工本費。具體收費辦法,由市財政部門、價格主管部門制定釋出。

三、北京居住證和暫住證的主要區別是什麼?

1、申請條件不同

根據北京市《居住證暫行條例》條例相關規定:在京居住6個月以上且符合在京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非京籍市民,可以申請領取居住證。在北京市須辦理暫住證人員:年滿16週歲,在本市暫住時間擬超過1個月或擬在本市從事務工、經商等活動的外地來京人員。

2、功能不同

《北京市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辦法》明確了政府部門的責任,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將為《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的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保障《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享受相關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本市按照統一規劃、資源共享的原則,建立健全勞動就業、教育、社會保障、房產、信用、衛生計生、婚姻、居住證等資訊系統,為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蓋提供資訊支援。

由此可見,根據北京暫住證新政策規定,從2017年開始,北京市逐步取消暫住證,全部用居住證代替。持有暫住證六個月以上的,在京有穩定工作和住所的,可以向街道服務中心申請辦理居住證。初次辦理居住證的話是不收費的。如果後期補辦,則要繳納少量的工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