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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裡居住證明怎麼開的?

居住證 閱讀(2.71W)
村裡居住證明怎麼開的?

一、村裡居住證明怎麼開的?

1、到村委會找村支書,讓他給開一個居住證明,內容有:姓名、居住地、村支書籤字。

2、蓋一個村裡的公章。

3、個人居住證明

茲證明________(姓名),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現居住____________(街,路)_____號_____棟____單元____室。該房房主____(姓名),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本人與房主系__________關係。

特此證明!

村委會:XXXX

日期:X年X月X日

二、本地戶口居住證明怎麼開?

本地戶口居住證明的證明範文一般包含以下內容。

茲有我村村民某某,性別,身份證號,某某為本村常住居民,現居住地的詳細地址要寫明。被證明人的聯絡電話等基本資訊均要一一列明。最後以特此證明作為結束語。證明的後面要加上居委的詳細名稱、經辦人簽字,加蓋公章。

依據《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五條第二款:公民在常住地市、縣範圍以內暫住,或者在常住地市、縣範圍以外的農村暫住,除暫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設定旅客登記簿隨時登記以外,不辦理暫住登記。

三、物業居住證明怎麼開?

一般物業只給業主(購房合同或者房產證上的所有權人)開具的是業主在本小區居住的證明,然後由業主去轄區社群居委會或派出所開具正式的居住證明。要是所用的居住證明是業主房屋的同住人員,還要帶戶口本的。

物業公司是服務企業不是集基層的政府服務單位,只能依據服務協議證明業主。

本地戶口開居住證明是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本地的農村戶口,需要去村委會找到村支書,開具居住證明並加蓋村裡的公章;一種是本地的城市戶口,需要到居委會找到居委會主任開具居住證明,再加蓋居委會的公章。對於外地戶口來說,需要去公安局辦居住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