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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本市居住證明是什麼意思?

居住證 閱讀(3.28W)

一、本市居住證明是什麼意思?

辦本市居住證明是什麼意思?

在一個新的城市居住,戶口又不在這座城市,為了證明自己在這座城市生活居住,需要提供一些有效證件來證明,此時需要出具一份完整的居住證明。辦理一份完整的居住證明需要按照規定提供完整的材料。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檔案、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二、到居委會開居住證明本人不去行嗎?

根據居住證管理條例規定需本人到公安機關辦理居住證,如果確實有困難不能親自到公安機關辦理居住證,可委託代辦人辦理居住證。代辦人需要持代辦人身份證和辦理人身份證原件、身份證影印件、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兩張和房屋租賃合同到當地所屬派出所辦理居住證。民警將稽核您的資訊輸入微機,資訊完整、證件齊全、下發居住證。

三、如何辦理居住證?

1、前往派出所預約,領取預約回執

流動人口可前往居住地所在轄區派出所預約辦證。屆時,流動人口必須在居住證辦理視窗領取《居住證預約登記卡》,並填寫姓名、性別、暫住地址、聯絡方式四項基本資訊。

據介紹,這種《居住證預約登記卡》為公安部門自行設計,卡的中間加蓋派出所行政章,一式兩聯,一聯存根,一聯預約,上面按順序印有編號。在流動人口填寫完資訊後,應領取預約回執聯。

2、核實資訊,通知正式辦證

此後,民警將對流動人員登記資訊進行核實。確認資訊無誤後,民警將通過電話通知等方式,告知辦證人帶齊身份證、數碼照片回執等證件前往派出所正式辦證。

3、受理辦證,領取受理回執

正式受理流動人口辦理居住證的申請後,只要群眾帶齊辦證所需證件資料,並填寫《廣東省居住證辦理/流動人口資訊登記表》,便可領取《受理回執》。

4、10個工作日後正式領證

正式受理10日後,流動人口可憑回執及有效身份證明到受理派出所領取證件。

綜上所述,沒有持有當地居住證的外來務工人員,在辦理一些事情,比如考駕照、申請廉租房的時候需要提供一份居住證明,可以證實自己實際居住情況。租房小區的居委會負責辦理這個證明,申請人要提供房東的身份證、不動產權證書及租賃合同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