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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與租房出居住證明房東須注意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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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外地人來說,租房是一件很重要的事,雖然貼在牆上的出租資訊琳琅滿目,但在找房的時候,求租人往往會考慮很多因素,比如地理位置、租金、環境等等。而房東要想把自己的房子租出去,也要花些時間下功夫。那麼,房東與租房出居住證明房東須注意那些?請看下文。

房東與租房出居住證明房東須注意那些?

1、辦理出租房屋的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手續及消防驗收合格手續。按照法律規定,除經依法批准修建的住宅可以無須辦理竣工驗收合格手續及消防驗收合格手續而出租之外,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廠房、倉庫、辦公樓、商業鋪位出租的,必須取得竣工驗收合格證及消防驗收合格證,否則,將可能導致該租賃合同被法院以違反國家強制性規定認定為無效合同,從而導致雙方所簽訂的租賃合同無法得到法律的保護,出租人也將因此承擔因合同無效而產生的法律責任。

2、在出租房屋時,應當能夠提供對房屋和商鋪擁有合法的權利的檔案。因為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房屋作為不動產,以不動產登記作為其合法所有權的證明。在簽訂房屋或者商鋪租賃合同時,出租方必須擁有對房屋享有所有權或者享有出租權。

3、如果用於出租的房屋屬於利用農村集體土地進行非農業建設而出租建築物的,必須先行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按照法律規定,農村集體土地應當嚴格使用,如果未能辦理規劃許可證,則不能用於非農業經營和收益,否則將導致合同因違反國家強制性法律規定而被法院認定屬於無效合同。

4、籤合同的日期以及房租到期時間,還有就是交租方式和交租日期,如果房東提前終止合同該如何賠償等。

5、上次的水電氣以及物管還有光纖電話費等結清沒有。

6、房客入住後所發生的如水、電、煤、電話等費用,在房客付費後,房東最好將付款憑證收集儲存在自己身邊。這樣既能督促房客按時付款,又能避免欠費太多,更能防止因房客突然不辭而別欠下大量費用。

7、房屋出租前應當對房屋進行必要的整理和修飾,使房屋整潔、美觀,並準備幾件必用的傢俱,給房客家的感覺。對房客的有關資訊,如身份證、工作單位等情況也應瞭解準確。

8、租房者合同期滿要求退租時,房主可能會以房屋設施損壞或者其他藉口作為條件來剋扣租房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損失。因此在簽訂租賃合同時,雙方就應當註明租約期滿後多少個工作日內,在房屋及其設施無毀損的情況下,業主應退還押金。

9、要經常和房客保持聯絡,可間隔一段時間到租賃房屋內看看,以瞭解房屋的居住情況,也可對房屋內設施的使用有所瞭解。

10、要明確租賃房屋所在的位置、間數、面積、質量、租賃期限、租金及支付期限與方式等。

11、房東與房客要簽訂一份租賃合同或協議。合同或協議中必須明確以下內容:房屋位置、面積大小、每月租金、付款方式、每月何時付款;租賃房屋內的傢俱、設施明細表、損壞責任及如何賠償;各種費用的承擔,如物業管理、治安清潔、有線電視費用等等。

12、除了以上的注意事項外,房東可以在房子出租前給自己的房子投保家財險,這樣一方面可以保障房客的利益,也可以避免因房客財產被盜而給自己造成的損失。還有就是在上一個房客退房後,房東最好在下一任房客住進來之前跟換房鎖,如果沒有防盜窗,一定要安裝結實的防盜窗以防被盜。雖然防盜門窗擋不住小偷,但有總比沒有強。

首先這個出租房是要經過公安機關審批備案的,然後在草擬出租房屋合同的時候,要寫明租金多少、如何交租等內容。交房的時候,要求租客出示身份證,並檢查好水電以及各個裝置是否完好。最後即使房子租出去了,也要時常與租客聯絡瞭解房屋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