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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委會開具居住證明格式是怎樣的

居住證 閱讀(1.9W)
村居委會開具居住證明格式是怎樣的

一、村居委會開具居住證明格式是怎樣的?

居住證明

茲證明XXX(身份證號:XXXXXX)、XXX(身份證號:XXXXXX)夫妻二人在本村,XX樓XX號房屋內居住已滿一年以上。

特此證明

證明單位(蓋章):

年月日

二、持有居住證在居住地有什麼作用?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權利。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為居住證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務:

(一)義務教育;

(二)基本公共就業服務;

(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計劃生育服務;

(四)公共文化體育服務;

(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

(六)國家規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務。

三、全面取消暫住證改為居住證的意義是什麼?

1、創新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理念,促進社會和諧。

用居住證替代原有的暫住證,首先從稱呼上就強化了“居民”和“居住”的理念,淡化“戶籍”和“暫住”的概念,有利於消除“暫住”歧視,更容易被流動人口所接受,增進他們對居住地城市的認同感和歸屬感,引導他們主動融入當地、融入城市。同時,有利於推動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進一步轉變理念,把流動人口作為城市居民的一部分,以開放和包容的胸襟,按照“公平對待、服務至上、合理引導、完善管理”的方針,對他們進行服務和管理。

2、創新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內容,提升服務水平。

傳統的暫住證制度,其出發點主要是加強流動人口治安管理,維護社會穩定和治安秩序實施居住證制度的意義和作用實施居住證制度的意義和作用。而新的居住證制度則進一步強調了保障合法權益,促進各級政府結合各地實際情況把公共服務的責任體制、服務網路向流動人口延伸,使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務惠及流動人口。除要求政府部門提供使用保障外,同時鼓勵其他公共服務機構、商業服務組織以“居住證”作為居民身份“認證”依據,為“居住證”的使用者提供更多社會便利,有效提升“居住證”的含金量,切實增強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水平。

3、創新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制,強化社會管理。

居住證相對於暫住證的一個重要發展進步,就是以居住證的廣泛應用真正實現了政府部門對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齊抓共管、溝通協作的機制。一方面通過廣泛而強大的社會應用,吸引流動人口主動辦證、自覺辦證,逐步實現政府“被動管理”到物件的“主動登記”的轉變;另一方面有效整合政府各有關部門現有流動人口管理資訊資源和服務管理職能,實現跨部門、跨系統的資源共享,切實提高管理效能,真正形成工作合力。

在司法實踐中,如果已經有房屋租賃合同,房屋買賣合同或者房產證,辦居住證的時候不需要專門再去開居住證明,房屋租賃合同或房產證等相關材料都可以直接證明當事人在當地是有穩定住所的,各地規定的辦理居住證的要求都不一樣,外來務工人員應該以當地的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