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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拖欠加班費怎麼辦及其計算方法

工資福利 閱讀(1.07W)

單位拖欠加班費怎麼辦及其計算方法

相信大家生活中也是經常加班的。加班費,就是職工在除規定的工作時間外額外的加班時間,單位依法給予補償的一種費用。那麼加班費應該如何計算呢?單位拖欠加班費又應該怎麼辦呢?下面就由本站小編為大家一一解答。

一、員工加班費如何計算?

(一)8小時外加點:根據1995年5月1日起施行的《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三條“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因此,如果安排勞動者在每天8小時之外延長工作時間的,就應該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支付加班費,即加班費不低於150%的工資;

(二)休息日加班:如果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就應該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支付加班費,即加班費不低於200%的工資

(三)法定節日加班:如果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就應該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三款支付加班費,即加班費不低於300%的工資。

二、拖欠加班費怎麼辦?

1、一般情況下,計算加班工資的基數應根據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工資標準確定。在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下,勞資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內自由約定合理的加班費計算基數。

2、用人單位應該每月進行加班統計,並有勞動者簽字確認,宣告加班時間以該加班統計為準。

3、考勤制度應與加班制度相呼應,且用人單位儲存考勤記錄不得少於2年。

4、工資單上明確加班工資。

用人單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加班費;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補償金。

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含加班工資)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加班工資的,勞動者可以隨時向勞動爭議仲裁部門提起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加班工資,不受時效的限制;在勞動關係結束後一年內,如果勞動者主張權利、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用人單位同意支付的,則仲裁時效重新計算。

以上就是由本站網站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加班費的計算方法以及單位拖欠加班費的解決方法,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果大家對於工作中遇到的系列法律知識不瞭解或者存在疑問的,可以登入本站網站進行諮詢瞭解。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線上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