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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放假期間是否還有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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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放假期間是否還有工資

我國規定的節假日是比較多的,而在節假日的時候用人單位就應當按照國家的規定給員工放假,不過一旦放假自然就不能上班工作了,有的勞動者可能就擔心在放假期間自己沒有工資。那在法律上,像在五一放假期間這樣的勞動者是否還有工資呢?詳細內容請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五一放假期間是否還有工資

《勞動法》第51條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8]3號)亦規定:按照《勞動法》第51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因此,“五一”不上班仍應計付工資、薪酬。

二、五一主動加班有三倍工資嗎

《勞動法》第44條規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3條進一步明確規定: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從以上規定可知,因“五一”屬於法定休假節日,如果安排職工上班,用人單位應當向職工支付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職工本人小時或日工資標準300%的工資,即職工可以享受3倍薪酬。

國家明文規定法定節假日,應按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3倍支付加班工資,因此有不少人在假期主動加班。

三、加班費收入是否要繳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8條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僱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僱有關的其他所得。由此可知,節假日加班工資本屬“工資、薪金所得”徵稅範圍,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的稅款按月計徵,勞動者每月加班費收入在內的累計工資如果達到扣稅水平,是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的。

五一放假屬於國家法定的節假日之一,按照規定用人單位就需要給員工放假,同時還需要保障員工在放假期間的福利待遇,也就是說即使在五一放假期間,單位也是需要支付給員工相應的工資報酬。若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請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