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節日放假辦法2020是如何規定的?
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勞動者有休息休假的權利,國家立法機關也制定相關的法律規範保證勞動者的休息權得以實現。公休日是勞動者都可以得到休息的時間,這裡指的公休日包括週末、節假日以及年節,具體來說,全國節日放假辦法是如何規定的?
經批准,現將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1. 元旦:每年1月1日,一般情況下放假1天,允許與週末調休
2. 春節:每年農曆除夕到正月初六放假調休,一般情況下放假7天,允許週末調休。
3. 清明節:按照每年清明節氣時間確定,一般情況下放假1天,允許與週末調休。
4. 勞動節:每年5月1日,一般情況下放假1天,允許與週末調休。
5.端午節:每年農曆五月初五,一般情況下放假1天,允許與週末調休。
6.中秋節:每年正月十五,一般情況下放假1天,允許與週末調休。
7.國慶節:每年10月1日,一般情況下 放假3天,與週末調休4天。
相關企業、事業單位必須要個按照該辦法的規定給職員安排假期,並且進行調休。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在法定節假日期間職員是帶薪休假的,對於那些不能休假的職員,用人單位需要支付三倍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