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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工傷認定去哪裡做?

工傷認定 閱讀(1.52W)

鄭州工傷認定去哪裡做?

職工在工作場所因工受傷的,應該算作工傷,為了進一步明確工傷等級,確定賠償標準,職工應該做一個工傷認定。通過認定,將工傷情況給予明確。而職工自己申請工傷認定的話,需要自行到有關機構提交相關資料。那麼,鄭州工傷認定去哪裡做?下面小編就給鄭州市民介紹下有關知識。

一、鄭州工傷認定去哪裡做?

1、企業應當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向統籌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工傷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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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哪些情況下,可以認定為工傷?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三、申請工傷認定需要準備什麼資料?

1、申請人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

2、單位法人執照或營業執照(影印件);

3、工傷職工的身份證影印件;

4、勞動合同(影印件)或者其他建立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

5、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6、工傷事故報告、證人證言;

7、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四、哪些情況工傷認定不予受理?

1、對於工傷認定未能提交充分資料,同時在行政機關發出補正通知書後規定時間內未能做出補正的,工傷認定機關理應不受理。

2、對於工傷認定超過申請時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體指勞動關係的確認、醫療尚未終結等),工傷認定機關可以駁回申請,不予受理。

3、傷者或者傷者家屬、用人單位對所申請的不予受理的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以於60日內向當地人民政府或者高一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起行政複議,或者在90日內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講到這裡,相信大家應該知道了鄭州工傷認定去哪裡做。按照要求,鄭州市區職工申請工傷認定,應該到人保局提出,需要攜帶工傷認定申請表、傷情診斷證明、證明勞動關係的憑證等。職工本人申請的,有效期限是一年。如果委託單位申請工傷認定,則應該在一個月內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