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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工傷認定後多久能申請仲裁

工傷認定 閱讀(1.86W)
申請工傷認定後多久能申請仲裁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單位、職工或其近親屬一方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選擇申請行政複議或者進行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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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後多久申請仲裁

如果受理了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或者認定不構成工傷。結論作出後60日內任何一方都可以提起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這個日期就按複議和訴訟了,訴訟當然有一、二、再審程式。這個經過了還有勞動能力鑑定程式一般得3鼐月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在60日內作出鑑定結論,得到結論後雙方還可以在15日內向省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重新鑑定。如果雙方都認可這時就可以提出仲裁了。當然受理工傷認定後,沒有勞動合同,單位又不認可存在勞動關係,就有可能進入確認勞動關係程式。確認勞動關係要申請仲裁,一般3個月,確認後雙方均可起訴,一審後可二審、再審,這個時限就按訴訟時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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