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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多少天可以做工傷鑑定?

工傷賠償 閱讀(5.66K)

一、骨折多少天可以做工傷鑑定?

骨折多少天可以做工傷鑑定?

出現傷情就可以申請進行工傷鑑定。國家規定的傷殘鑑定時限為受理後60天作出傷殘結論,特殊情況可延長30天。傷殘鑑定結論得到後,根據傷殘等級對應的賠償標準獲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如果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單位還需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工傷再就業補助金,這兩金按當地規定的標準支付。

二、工傷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1、以下情形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2、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3)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3、職工符合以上規定,但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出現自殺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傷鑑定的流程是什麼?

1、因工傷殘職工在醫療終結後應攜帶資料到當地社保機構申請傷殘等級評定;

2、鑑定者攜帶醫療機構出具的傷、病、殘診斷證明,如:病歷、出院證明、CT片、化驗單、心電圖等相關診斷材料及《職工傷病殘勞動鑑定審批表》於每週一、二、三、五來做鑑定。

3、鑑定辦對鑑定者攜帶的材料由專家確認後,交納200元鑑定費。如材料不全,由我辦出據委託診斷後,再來鑑定。

4、鑑定辦於每週四定期召開鑑定會,做出等級或結論,並予以公佈。

5、自鑑定材料收下登記之日起15日後,由單位勞資人員前來領取鑑定結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發生骨折的情況之後需要第一時間進行治療,與此同時需要保留相關的治療材料到當地的鑑定中心申請進行傷情的鑑定,並且需要按照鑑定的等級結果支付相應金額的賠償金。賠償金的問題雙方可以進行協商處理,協商無效的可以選擇向法院進行起訴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