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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鑑定要收取多少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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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鑑定要收取多少費用?

國家為了使員工的權益得到應有的保障,國家制訂了工傷保險制度。員工在工傷事故發生之後只要獲得工傷鑑定中心的工傷鑑定書,就可以獲得相應的工傷賠償。不過工傷鑑定並不是免費的。那工傷鑑定要收取多少費用?本站小編在下文中提供了相關的內容,相信可以幫助到您。

一、工傷鑑定要收取多少費用?

職工工傷勞動能力鑑定費,收費標準由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初次鑑定收費一般在280元至600元/人次之間,鑑定中需要進行檢查診斷的,在指定醫療機構檢查診斷費用另計;省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再次鑑定收費一般在350元至1200元/人次之間。所在地具體標準,建議諮詢當地人社局。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費(包括檢查診斷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用人單位沒有參保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但不服初次鑑定結論,申請再次鑑定的,改變原結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維持原結論的由申請人承擔。

二、工傷鑑定流程

(一)提出申請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滿(含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延長時間),由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申請。

(二)提交相關材料

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影印件;

2、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影印或者複製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3、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影印件;

4、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三)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稽核

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稽核;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補正的全部材料。

申請人提供資料完整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及時組織鑑定,並在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個工作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傷情複雜、涉及醫療衛生專業較多的,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

(四)專家進行鑑定

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視傷情程度從醫療衛生組織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譽工傷職工傷情相關科別的專家組成專家組進行鑑定。

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自作出鑑定結論之日起20日內將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及時送達工傷職工及用人單位,並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工傷職工或用人單位對初次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再次鑑定。

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鑑定專案不同,收取的費用也是不同的,一般會在幾百元左右。不過,工傷鑑定費用不需要由員工自己支付,工傷鑑定費用可以由工傷保險報銷,但如果該員工並未辦理工傷保險,則這部分的費用會由用人單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