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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重傷後的賠償專案有什麼

工傷賠償 閱讀(2.77W)
工傷認定重傷後的賠償專案有什麼

一、工傷認定重傷後的賠償專案有什麼

1、治(醫)療費。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必須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 住院伙食補助費。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

3、外地就醫交通費、食宿費。

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4、 康復治療費。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康復性治療的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本條第三款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5、 輔助器具費。

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6、停工留薪期工資。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二、什麼時候可以認定工傷

1、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2、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3、工傷認定應當首先由工傷員工所在的用人單位提出申請,再由工傷認定行政部門受理並審查。一般來說,員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屬於工傷事故。

工傷賠償的專案有很多,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出現工傷事故之後單位要在三十天內給勞動者申請工傷認定,確認工傷的等級,超過三十天還未申請工傷鑑定的,勞動者自己可以去申請,此時需要提交工傷認定申請書,提供勞動合同,醫院的診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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