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工傷賠償>

工傷公司要賠哪些費用 | 工傷公司不賠償怎麼辦

工傷賠償 閱讀(2.29W)

一、工傷公司要賠哪些費用?

工傷公司要賠哪些費用?工傷公司不賠償怎麼辦?

發生工傷,除了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外,用人單位還需要支付職工一定的補償金:

1、工傷住院伙食補助、外地就醫交通費及食宿費

住院工傷職工住院治療期間的住院伙食補助費,由職工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經批准轉診轉院去外地就醫所需的交通費、食宿費由職工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2、停工留薪期工資

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內的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單位派人護理,所需陪護費用由用人單位按協議支付。

3、傷殘津貼

傷殘等級為五級和六級且難以安排工作的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本人工資的70%和60%的傷殘津貼。

4、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傷殘等級為五至十級且與用人單位解除了勞動關係的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以解除勞動關係時該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另外,如果用人單位應當參加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在此期間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專案和標準支付費用。

根據我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規定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

二、工傷公司不賠償怎麼辦?

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以走法律程式進行解決。

發生工傷事故老闆不予賠償的,建議按照流程申請工傷鑑定,之後的賠償金額可根據鑑定等級出來後才能確定,如果老闆不能按時賠償,可以向當地的社會保障局進行投訴,然後雙方進行協調,如果老闆依舊不賠償,那麼就可以走法律程式進行解決。

如果自己不熟悉,建議尋求律師的幫助。或請按以下方式操作: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

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網站一般有下載)、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

2、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4、如果你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你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係後,再申請工傷認定。

5、如果單位有交社保,則大部分補償由社保基金賠付,否則就全部由用人單位支付。

6、如果錯過了工傷認定時間,權益很難得到保障;

7、如果在認定為工傷後,單位不願意賠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維權;

三、工傷公司怕打官司嗎?

員工只要認定為工傷,打官司基本是贏的,工作年限久的員工由於補償金比較高,所以對於沒有投工傷保險的公司還是怕打官司的。

工傷鑑定以後,就可以依據鑑定的標準計算出賠償數額了。

單位投了工傷保險的,就直接由國家工傷保險機構依據標準發放工傷保險待遇。

沒有投保的(特指在工傷保險機構投保),則依據標準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

工傷維權法律程式如下:

1、申請工傷認定;

工傷認定是對所發生的事故傷害是否算工傷的確定。只能由社會保險行政管理部門來確定,一般為各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局,其他機關無權作出是否為工傷的認定。

注:申請工傷認定時需要提交勞動關係證明,無法提供的,需要先通過勞動仲裁、民事訴訟確定勞動關係。

2、勞動能力鑑定;

對於存在傷殘的,需要進行勞動能力鑑定,以確定傷殘等級,進而確定工傷賠償專案和賠償標準。

注:對首次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不服的,在接到鑑定結論次日起15日內,可以向省、自治區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進行再次鑑定。

3、勞動仲裁;

對於不能協商解決上述工傷待遇糾紛的,工傷職工需要先申請勞動仲裁,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通過開庭審理,作出裁決。

4、民事訴訟;

對於不服勞動仲裁委員會的裁決結果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次日起15日內,提起民事訴訟,對起訴的工傷保險待遇,由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