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工傷糾紛>

工傷醫療費保險範圍

工傷糾紛 閱讀(1.94W)

我們每個人在獲得工作後都會由用人單位代為繳納保險且自己也會繳納醫療保險。在廣大勞動者群體中的工人,他們很容易在施工時受傷,導致失去勞動能力,在這種情況下他們需要去醫院治療,然後可以獲得報銷。那麼工傷醫療費保險範圍是怎樣的呢?是否涵蓋了工傷治療部分甚至失去勞動能力期間的補償還需要探討。

工傷醫療費保險範圍

一、範圍

1、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放。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2、停薪留職期間的工資:按原工資待遇發放,一般不得超過12個月。本條例所稱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3、醫療費:據實報銷。

4、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5、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級傷殘為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五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4個月的本人工資;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一至四級保留勞動關係)

6、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五級44個月,六級38個月,七級26個月,八級20個月,九級14個月,10級8個月(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時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7、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五級22個月,六級16個月,七級10個月,八級8個月,九級6個月,十級4個月(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時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8、傷殘津貼: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五、六級為保留勞動關係,難以安排工作的)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9、喪葬補助金: 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10、供養親屬撫卹金: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11、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無供養親屬的,48個月;有供養親屬的,供養1人者52個月,供養2個者56個,供養3人以上者60個月。

二、工傷醫療費用報銷條件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1、工傷人員必須為省財政全部定額補助單位,享受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待遇。

2、必須持有省勞動保障部門核發的工傷證或工傷鑑定證明。

3、必須為一次性醫療費用或與工傷有關的疾病診治費用。

4、病歷、處方、出院小結、費用明細等相關資料齊全。

如果您是一名工人,瞭解一下工傷醫療費保險範圍是很有必要的。它對預防自己受傷和工友受傷的處理是很有效用的。我們只有知道自己可以享受的權益和應該承擔的義務,才能真正有能力保障自己的權益,法律是消極的自我保護的武器,沒有使用者就沒辦法主動保障權益受損人的利益,因此我們要勇於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