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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傷傷殘鑑定標準2021規定做了哪些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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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傷傷殘鑑定標準2021規定做了哪些調整?

工傷鑑定與賠償、保險一向是分不開的,與各省的居民生活水平、職工平均工資成正比,2017年全國職工平均工資上漲,浙江省工傷傷殘鑑定標準2018最新版本對於工傷賠償標準也做了新的調整。浙江工傷傷殘鑑定標準2018最新版本同樣歸類了原有的傷殘鑑定賠償辦法。

浙江工傷傷殘鑑定標準2018最新標準對工傷死亡賠償標準做了如下變化: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依據國家統計局公佈的最新資料,2017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2017年度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33616元×20=672320元;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36396元×20=727920元;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相比上年度增加了55600元。

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這個標準同樣每年會有調整。2017年度浙江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尚未公佈,目前的喪葬補助金標準仍按2016年的標準執行,為56385元÷12×6=28192.5元,不過這個數字今年還會有變化。

供養親屬撫卹金,是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的平均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的60%計算。

不管是關於死亡賠償金的調整還是關於其他級別賠償的更改規定,浙江工傷傷殘鑑定標準新規關係到浙江省內每一個勞動者的生活。關於新標準的公佈隨著時代進步而進步,隨著經濟水平提升而提升,不僅是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表現範疇之一,也體現出浙江省對於勞動保護的重視;工傷賠償體現的不僅是一個國家的經濟實力,更體現出一個國家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