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勞動工傷案例>

工傷申報多久能收到錢

勞動工傷案例 閱讀(2.22W)
工傷申報多久能收到錢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單位、職工或其近親屬一方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選擇申請行政複議或者進行行政訴訟。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申報工傷多久可以領到工傷證

正常情況下,繳納過工傷保險的,職工在工傷醫療終結後,由單位憑其《工傷認定書》、醫療單據以及相關資料送社保部門申報工傷待遇。一般從單位或個人申請之日算起,勞動部門15日內稽核材料,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20日內送達,按規定期限的上限計算是95天。
經過治療傷情穩定後才能做鑑定,一般要在6個月左右,60日內作出鑑定結論,共需240天。工傷賠償部門稽核後進行放款,具體時間各地有所不同,可直接諮詢當地工傷保險機構。如果單位拒不承認勞動關係、或者拒不支付工傷賠償待遇的,勞動者需通過投訴或仲裁方式進行維權,這個維權的過程相對來說較久,一般從三個月到一年左右。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