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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士感染結核算工傷嗎

勞動工傷案例 閱讀(1.97W)
護士感染結核算工傷嗎

工傷糾紛是由於在勞動關係中擬定為工傷所引起的糾紛行為,根據社保法及工傷保險條例,產生工傷糾紛時候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處理:即勞動爭議仲裁、民事訴訟或協商解決。 要求仲裁的,應當在規定時間內提出書面申請。對勞動仲裁委作出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勞動爭議未經仲裁程式的,當事人不得直接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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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務人員得肺結核算工傷嗎



    職工患肺結核病的,由於肺結核病不屬於職業病,故不算工傷。結核病是由結核分枝桿菌引起的慢性傳染病,可侵及許多臟器,以肺部結核感染最為常見。排菌者為其重要的傳染源。人體感染結核菌後不一定發病,當抵抗力降低或細胞介導的變態反應增高時,才可能引起臨床發病。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按照2011年12月3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根據2013年12月30日修訂的《職業病分類和目錄》它包括十大類,132種職業病,分別是:



    1、塵肺。有矽肺、煤工塵肺等 。



    2、職業性放射病。有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亞急性放射病 、外照射慢性放射病 、內照射放射病等。



    3、職業中毒。有鉛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4、物理因素職業病。有中暑、減壓病等。



    5、生物因素所致職業病。有炭疽、森林腦炎等。



    6、職業性面板病。有接觸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等。



    7、職業性眼病。有化學性眼部燒傷、電光性眼炎等。



    8、職業性耳鼻喉疾病。有噪聲聾、鉻鼻病。



    9、職業性腫瘤。有石棉所致肺癌、間皮癌,聯苯胺所致膀胱癌等。



    10、其他職業病。有職業性哮喘 、金屬煙熱等



    對職業病的診斷,應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准的醫療衛生機構承擔。



    綜上所述,通常我們認為肺結核是由桿菌引起的一種慢性傳染病,如果在工作中引起肺結核這種疾病,不應該把它認定為是工傷,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為肺結核不屬於我國法定工傷疾病的種類,而且疾病的犯病原因是由於個人身體免疫力的下降導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