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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溫補貼意見怎麼寫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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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溫補貼意見怎麼寫比較好?

一、高溫補貼意見怎麼寫比較好?

員工高溫補貼申請書

我為公司***部門的員工,員工編號為*****.現因夏季來臨,根據《關於進一步加強工作場所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及本省相關檔案規定在崗職工夏季高溫津貼標準為: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XX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XX元。經濟欠發達地區確需降低標準的,可由地級市人民政府在下浮20%的範圍內確定,並報省勞動保障廳備案。高溫津貼標準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發放。

我作為**部門一名員工,根據上述規定,公司應當在6-10月之間每月支付我*****元作為高溫補貼。特提出申請,望公司依法支付。

申請人:***

**年*月*日

二、高溫補貼的用人單位責任是什麼?

(一)用人單位要結合本單位的實際,認真研究制定高溫中暑應急救援預案,加強演練,加大對作業人員防暑降溫和中暑急救的宣傳教育工作,做好防暑降溫的預防保障工作。

(二)用人單位應在高溫天氣來臨前,對高溫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健康體檢。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高溼作業的員工,應調離高溫、高溼作業崗位。暫不能調動崗位的,應在高溫、高溼天氣對其加強預防中暑保護措施。

(三)凡工作場所存在高溫、高溼作業和夏季露天作業的用人單位,要認真落實有關法律法規和《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職業性中暑診斷標準》等規定的各項防暑降溫措施。

(四)用人單位應當在高溫天氣期間,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在保證工作質量的同時,適當調整夏季高溫作業勞動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作業,保證安全生產,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用人單位要加強女職工和未成年工保護。不得安排懷孕的女職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作業及《高溫作業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三級以上的高溫工作場所作業。

(六)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七)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高溫津貼的具體標準由省級政府或省級勞動保障部門制定。

因為在申請書當中就跟公司表明自己的具體工作崗位,然後需要將本省規定的高溫補貼的政策在申請書當中寫清楚,字句委婉的請求公司依法給自己發放高溫補貼,遞交申請書的前提必須是自己在政府規定的發放高溫補貼的物件當中的,因為高溫補貼不是要稽核員工的申請書的,申請書只是作為員工適當提醒公司的一種委婉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