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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高溫補貼的發放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高溫補貼 閱讀(2.98W)

日前,各省市均陸續發出高溫預警訊號,勞動者對福州高溫補貼的發放標準的關注度也就隨著上升。我們都知道,高溫補貼是企業安撫員工的一項福利政策,也是國家對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肯定。那麼,你是否瞭解你能否得到高溫補貼費呢?下面本站小編就為您詳細介紹。

福州高溫補貼的發放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一、福州高溫補貼發放標準

福州發放時間:5個月(5月、6月、7月、8月、9月)

福州發放標準: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每人每天9.2元。

從事高溫作業的勞動者因下列情形之一未能正常出勤的,用人單位可按勞動者當月實際出勤且從事高溫作業的天數折算高溫津貼:

(一)因事假、曠工未提供勞動的;

(二)在醫療期、因工傷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期間、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計劃生育假等未提供勞動的;

(三)勞動者其他個人原因未出勤從事高溫作業的情形。

二、企業不發高溫補貼,職工可維權

福州市總工會經技部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高溫補貼的主要監管部門是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工會主要是配合人社局的工作,開展檢查。如果職工碰到企業沒有發放高溫補貼的,可以通過兩個途徑維權,一是向勞動部門反映,二是撥打職工維權熱線12351。如果投訴人所在單位有工會組織的話,總工會也將全力配合跟蹤事件進展。

福州高溫補貼標準包括:用人單位每年5月至9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的標準發放津貼;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室內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的標準發放。

能夠領取高溫補貼者必須是在高溫下工作的崗位職工,包括建築工人、無空調的公交車司機、露天環衛工人等。

福州的高溫費的發放時間也為五個月,值得注意的是,福州的發放標準是相對較高的,每人每月可以得到高達二百元的津貼補助,若用人單位不按時足額發放該補貼,勞動者是可以向相關部門舉報的。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