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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交易所的設立和解散主要需提交哪些資料 | 其業務規則要包括哪些內容

證券糾紛 閱讀(1.12W)

證券交易所是由國務院設立的,並且在設立過程中經過重重稽核,下文要為您介紹的就是關於證券交易所的設立和解散方面的資訊,如果你想要了解證券交易所的設立和解散的程式,那麼下文將會對您有所幫助!

證券交易所的設立和解散主要需提交哪些資料?其業務規則要包括哪些內容?

一、證券交易所的設立和解散

設立證券交易所,由國務院證券管理委員會稽核,報國務院批准。在實踐中,申請設立證券交易所應當向國務院證券管理委員會提交下列檔案:申請書;章程和主要業務規則草案;擬加入委員會名單;理事會候選人名單及簡歷;場地、裝置及資金情況說明;擬任用管理人員的情況說明;等等。其中,證券交易所章程的事項主要有:設立目的;名稱;主要辦公及交易場所和設施所在地,職能範圍;會員資格和加入、退出程式;會員的權力和義務;對會員的紀律處分;組織機構及其職權;高階管理人員的產生、任免及其職責;資本和財務事項;解散的條件和程式;等等。

如果證券交易所出現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由會員決議解散的,經國務院管理委員會稽核同意後,報國務院批准解散。如果證券交易所有嚴重違法行為,則由國務院管理委員會作出解散決定,報國務院批准解散。

二、證券交易所的業務規則

證券交易所的業務規則包括上市規則、交易規則及其他與股票交易活動有關的規則。具體的說,應當包括下列事項:股票上市的條件、申請程式以及上市協議的內容及格式;上市公告書的內容及格式;交易股票的種類和期限;股票的交易方式和操作程式;交易糾紛的解決;交易保證金的交存;上市股票的暫停、恢復和取消交易;證券交易所的休市及關閉;上市費用、交易手續費的收取;該證券交易所股票市場資訊的提供和管理;對違反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行為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