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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融資租賃糾紛法律適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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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融資租賃糾紛法律適用問題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經營範圍由公司章程規定。公司作為企業法人,依法享有經營自主權,所以應當有權自主決定在什麼領域中從事經營活動。因此,公司的經營範圍,不應當內政府行政主管部門確定或指定,而是應當由公司自行確定,是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基本要求的。公司經營法規是約束公司經營行為,保證市場平穩執行的重要手段。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融資租賃概念

融資租賃是目前國際上最為普遍、最基本的非銀行金融形式。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使用者)的請求,與第三方(供貨商)訂立供貨合同,根據此合同,出租人出資購買承租人選定的裝置。同時,出租人與承租人訂立一項租賃合同,將裝置出租給承租人,並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