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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兌匯票到期不去兌換會有什麼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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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兌匯票到期不去兌換的結果:
(1)如果持票人不按照法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則喪失對其前手的追索權,但經做出說明後,付款人仍應對持票人承擔付款責任。因此,你們喪失的只是對前手的追索權,而不喪失要求銀行付款的權利,只要做出說明。
(2)定日付款、出票後定期付款或者檢票後定期付款的匯票,自到期日起10日內向承兌人(銀行)提示付款。
因此,銀行承兌匯票(一般屬於出票後定期付款匯票)到期後10日內提示付款的話,不用做出說明,銀行也應該承擔付款的責任。銀行承兌匯票到期後十天內有效,也就是說十天內要提示承兌銀行付款,過期無效。

承兌匯票到期不去兌換會有什麼結果

法律依據:支付結算辦法 第八十條

 商業匯票可以在出票時向付款人提示承兌後使用,也可以在出票後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兌。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後定期付款的商業匯票,持票人應當在匯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兌。見票後定期付款的匯票,持票人應當自出票日起1個月內向付款人提示承兌。匯票未按照規定期限提示承兌的,持票人喪失對其前手的追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