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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駕駛保險公司賠償什麼意思

金融保險案例 閱讀(2.68W)
醉酒駕駛保險公司賠償什麼意思

交通違章是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為。交通違章的違反可能給社會、團體、企業、學校以及其他組織帶來不便,對社會的管理帶來很多不確定因素。凡是車輛、行人違反交通管理規章制度和機關、團體、企業、學校及其他組織或個人未經公安機關批准隨意佔用道路擺攤設點、停放車輛、堆物作業、搭棚蓋房,以及進行集市貿易和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均屬交通違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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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駕駛保險公司賠償嗎

賠償的,具體規定參照條款第十七條:在車輛發生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承保範圍內的損失時,保險公司只負責損失額度×(1-免賠率)的部分,損失額度×免賠率這部分需由被保險人自己承擔。另一方面,為避免因免賠率制度使保戶在遭受大事故時蒙受損失,保險公司又設計了不計免賠特約險。

為了使被保險人注重控制風險,避免被保險人因投保而對風險疏於防範以及由此產生的事故率的增高,保險公司對於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的賠償制定了一套免賠率制度。

不計免賠特約險是指車輛發生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承保範圍內的損失時,保險公司對損失額度×免賠率這部分金額負責賠償。(注:保險公司規定必須在已投保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的基礎上,方可投保本險。)

因為《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交通管理法而不是保險管理法,禁止酒後駕車,只是從交通管理的角度考慮。對於保險是否賠償,必須由《保險法》、保險合同條款進行特別的規定。理論上,是否違反交通法規,對於保險賠償並無影響。因為汽車保險就是在轉嫁各種風險,無論這些風險是不是違章造成的,保險公司都應該負擔下來。如果要想不賠償保險金,那麼保險公司就必須在保險合同條款中,把酒後駕車作為免除保險賠償責任的情形寫出來。一旦駕駛員酒後駕車出事故,保險公司可以依據這些合同條款拒賠。這樣的合同條款,稱之為“責任免除條款”。

但是,《保險法》第十八條明確規定:“保險合同中規定有關於保險人責任免除條款的,保險人在訂立保險合同時應當向投保人明確說明,未明確說明的,該條款不產生效力”。由於這種“不賠償”的條款,會對駕駛員、車主、受害者產生重大不利後果,保險公司就應該在投保的時候,特別提醒車主注意一下,讓他們瞭解和接受。如果他們不接受,可以選擇不投保、或者向其他保險公司投保。否則車主事先不知道這些,投保、交了保費,出事後保險公司卻不賠償,那對他們的打擊太大了,會讓人覺得保險公司缺乏誠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