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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酒駕駛至交通事故保險公司還賠償嗎?

交通事故賠償 閱讀(2W)

飲酒駕駛至交通事故保險公司還賠償嗎?

一、飲酒駕駛至交通事故保險公司還賠償嗎?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第三人人身損害,當事人請求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未取得相應駕駛資格的;

(二)醉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後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

(三)駕駛人故意製造交通事故的。

保險公司在賠償範圍內向侵權人主張追償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追償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保險公司實際賠償之日起計算。且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以下簡稱:交強險)中,“飲酒駕車”也沒有排除在保險公司賠償範圍之外。

如果飲酒後駕車出險,造成第三方損失,保險公司會在交強險責任範圍內對第三者給予賠付,死亡傷殘賠償110000元,醫療費用賠償10000元,財產損失賠償2000元。但賠付的條件僅限於“飲酒駕車”;

如果被判定為醉酒駕駛,保險公司僅對財產損失不承擔賠償責任,對於受害人的人身損害,保險公司仍需在交強險限額範圍內承擔責任。保險公司會在先行賠付後,事後再向駕駛人追償。

二、酒後駕車和醉酒駕車判定標準是什麼

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局釋出的《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中規定,駕駛人員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於或等於20毫克,並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小於80毫克為飲酒後駕車;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於或等於80毫克為醉酒駕車。

很多人可能想知道,這大概喝多少酒會達到這個標準有關專家根據標準大體估算了一下:20mg/100ml大致相當於一杯啤酒;80mg/100ml,則相當於3兩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100mg/100ml,大致相當於半斤低度白酒或者3瓶啤酒。

落實到具體的白酒酒精度數,如果人體中每百毫升血液中含到100毫克酒精,不同的酒類的量化分別是:70度白酒約50克;60度白酒約75克;50度白酒約100克;40度白酒約150克,也就是一口杯的量;清酒約500克;紅酒約600克;啤酒約3瓶或者6個易拉罐。

當駕駛員在飲酒後駕駛車輛也是會影響到自身的操控力和判斷力,這樣的行為也是會給自己以及道路上其他行人的生命安全造成一定的危害,所以說我國也是嚴禁出現酒駕醉駕的行為,如果說在發生了交通事故後,當事人也是可以通過車輛保險來進行相應的賠償程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