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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經濟仲裁不公正怎麼辦

經濟仲裁 閱讀(4.88K)

一、在我國經濟仲裁不公正怎麼辦?

在我國經濟仲裁不公正怎麼辦

對經濟仲裁裁決不服,認為裁決錯誤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超過六個月期限的,法院將不再受理審查。

仲裁法

第五十八條 當事人提出證據證明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一)沒有仲裁協議的;

(二)裁決的事項不屬於仲裁協議的範圍或者仲裁委員會無權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式違反法定程式的;

(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五)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人民法院經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決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裁定撤銷。

人民法院認定該裁決違背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裁定撤銷。

第五十九條 當事人申請撤銷裁決的,應當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

二、經濟仲裁

經濟仲裁是一種和平解決經濟糾紛的方法,指經濟合同的當事人雙方發生爭議時,如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當事人一方或雙方自願將爭議的事項或問題提交給雙方同意的第三者依照專門的仲裁規則進行裁決,由其作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的裁決。該第三者成為雙方選定的仲裁人(亦稱公斷人),或為仲裁機構。

經濟仲裁至少可以適用於以下兩個領域:

1、涉外經濟仲裁,主要處理國際貿易中帶有涉外因素的民商事爭議。1956年以來,我國政府也在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內設立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現稱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和海關仲裁委員會,負責解決對外貿易和遠洋運輸中產生的一切爭議。

2、國內經濟仲裁。專門解決業主與僱傭者,承包人與發包人、專職開業醫生與病人之間有勞資關係,權利、利益等的爭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規定採用仲裁的辦法解決國內經濟合同中產生的一切爭議。在我國一般只在直轄市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設立仲裁委員會。

其實對於當事人來說,不能說當地機構作出的經濟仲裁是不公正的,只不過當事人對於仲裁的結果存在爭議,如果經濟仲裁不公正的話,這其中可能就隱藏著職務犯罪的,這樣一來的話性質就非常嚴重了。至於經濟仲裁不公正怎麼辦這個問題,既然對仲裁結果不服,那麼訴諸法院將是解決經濟糾紛的唯一步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