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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當事人醉駕交強險是否賠償?

保險理賠 閱讀(3.25W)

交通事故當事人醉駕交強險是否賠償?

現在很多機動車駕駛員醉酒後還繼續開車,如果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受害人權益往往得不到保障,那麼針對醉駕交強險是否賠償?醉駕造成交通事故後交強險保險公司如何賠償?想必這個問題很多人都想了解,那麼下面就由本站小編結合最新法律知識給大家做一個簡單講解。

一、醉駕造成交通事故後交強險保險公司如何賠償?

醉酒駕駛、無證駕駛、吸毒後駕駛以及駕駛人故意製造交通事故的幾種違法情形在實踐中經常出現,發生事故後,往往導致受害人損失難以獲得賠償,人身權益難以得到保障。

司法解釋以侵權責任法的立法精神和交強險的功能為依據,明確規定這些情形下,交強險保險公司仍然對受害人人身權益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賠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該規定一方面有力地保障了受害人的人身權益、發揮了交強險的功能,另一方面也使侵權人承擔了最終的賠償責任,制裁了侵權行為。

二、下列損失和費用,交強險不負責賠償和墊付

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損失;

2、被保險人所有的財產及被保險機動車上的財產遭受的損失;

3、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訊或者網路中斷、資料丟失、電壓變化等造成的損失以及受害人財產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後因價值降低造成的損失等其他各種間接損失;

4、因交通事故產生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

三、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如果並存時如何賠償?

為了妥善處理保險制度與侵權責任之間的關係,司法解釋在制定時強調交強險對受害人的損失填補功能和安定社會的功能,重視商業三者險對被保險人的風險分散功能,合理安排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次序。

所以司法解釋規定,在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並存的情況下,先由交強險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再確定侵權人的侵權責任,然後由商業三者險保險公司依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最後再由侵權人依照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承擔剩餘的侵權責任。

司法解釋還規定未投保交強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損害,由投保義務人先在交強險責任限額範圍內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投保義務人與駕駛人不一致的,兩者在此範圍承擔連帶責任。該規定在充分保護受害人合法權益的同時,也有利於促使投保義務人積極履行法定義務,促進道路交通秩序的良性發展。

按照正常情況,保險公司對於交通事故受害人履行交強險範圍下的賠償義務。如果交通事故責任人屬於醉酒駕駛,那麼醉駕交強險是否賠償就成了受害人非常關心的話題。根據最新司法解釋,即便是當事人是醉駕,保險公司也要按照交強險標準承擔賠償責任。這樣規定可以使受害人合法權益受到保障,並且保險公司事後向責任方追償,也制裁了醉駕行為。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貴陽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