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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專案合作開發通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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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專案合作開發通用合同

房產專案合作開發通用合同

範文 房地產聯合開發協議書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合作開發 專案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明確責任,共同遵守。  第一條、專案概況 本專案位於,專案用地22700平方米(約34.05畝),規劃用地為商業用地,土地使用年限為________年。專案擬建約10萬平方米,地上16-18層(包括住宅面積約8萬平方米,商業約1萬平方米)地下一層為儲藏室及人防工程(面積約1萬平方米)  第二條 合作標的  (一)雙方聯合開發標的位於某縣某路某某土地,面積及範圍以政府主管部門最後批准的土地使用權宗地圖為準,在該地塊上擬建某某商貿市場專案。  (二)甲方投資的土地型別為,開發房地產手續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彙報政府和有關部門達成一致意見,行文執行。 甲方以某某現有全部土地約10000㎡(以原劃撥土地面積為準)土地使用權宗地圖面積評估價為限出資,四址界線以土地使用權宗地圖為準 過戶該宗土地使用權由政府主管部門行文直接將該宗土地辦理完整過戶手續到乙方名下,甲方必須提供相關資料手續。過戶契稅由乙方負責,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  (三)甲方投資聯合開發的該宗土地,應合法無任何糾紛,如因該宗土地四址界限圖內遺留產生的糾紛,以及相關民事責任和經濟責任由甲方負責解決,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如因該宗土地宗地圖外新規劃涉及到周邊相鄰單位及居民因建設所發生的糾紛由乙方解決,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該專案建設實施中需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和需要甲方出面協商的,甲方應積極提供並參與協調。  第三條 合作方式  (一)甲方將其擁有的某某土地按某縣國土資源局編制的基準地價進行評估,將其評估價格作為合作出資份額。  (二)乙方負責該專案開發資金籌集、工程前期的報批、對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及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工程的營造、工程款支付、房屋銷售、工程的驗收以及工程竣工後材料的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並承擔該專案的全部法律責任。  第四條 合作時間 甲乙雙方合作時間從簽訂本協議時起,到全部條款履行完畢後止。 全部條款履行完畢應理解為:⑴該專案工程完全按照設計圖紙全部建設完畢;⑵該專案的銷售部分的房屋銷售完畢或甲乙雙方認為銷售完畢的;⑶該專案完成各種行政報批手續、辦理各種竣工手續、完成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手續的;⑷其他雙方認為應該完成的事項。  第五條 專案規模 建築規模按乙方報審的經政府主管部門最後批准的方案為準。  第六條 利益分成  (一)在該專案方案確定後,經甲乙雙方協商後大致確定分給甲方商品房的位置及樓層。  (二)在該專案竣工後,乙方根據甲方所投入的該地塊的評估價格,按當時該專案商品房價格劃分與該地塊的評估價同等價格的商品房給甲方,甲方所得商品房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和應辦理的各種手續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落實合作開發專案用地規劃手續,辦理合建專案佔地的使用地規劃批文,土地使用權人為乙方,土地使用不附帶 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二)落實合作開發專案佔地的規劃報建工作。  (三)完成合作開發專案規劃用地的拆遷、安置及補償工作。  (四)若乙方自籌資金不足確需貸款,乙方會通甲方後,以專案名義向銀行貸款,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使用該銀行貸款的情況。  (五)甲方應及時配合乙方辦理有關專案報批、工程施工、銷售等手續。  (六)甲方應及時繳納本協議規定的由甲方繳納的各種稅費,否則由此產生的各種責任與乙方無關。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委託二狗同志全權負責該專案的開發資金籌集、工程前期的報批、對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工程的營造、工程款支付、房屋銷售、工程的驗收以及工程竣工後材料的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  (二)為使該專案如期完工,實現較好的39;經濟效益和取得良好的社會信譽,乙方須設立專項帳戶,該專案的所有銷售收入必須進入該帳戶,實行專款專用。  (三)乙方不得挪用以該專案名義向銀行所貸的款項,所得貸款須在甲方的監督下用於專案開發建設。 專案開發銷售收入除一部分用於保持正常施工進度外,其他優先用於償還貸款,否則由此產生的銀行債務及其它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負責合作專案的整體供水、汙水處理、供電、供氣、通訊報裝手續。  (五)乙方負責合作專案開工手續的辦理,獲得開工許可證,使合作專案可以合法開工建設。  (六)乙方應保質保量按期完成專案建設。  (七)乙方應及時繳納本協議規定的由乙方繳納的各種稅費,否則由此產生的各種責任與乙方無關。  第九條 宣告及保證 甲乙雙方應保證以下事項真實可信:  (一)甲方為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法人,有權獨立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二)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三)甲乙雙方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四)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任何一方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第十條 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