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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協議隱名股東與實際投資人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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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協議隱名股東與實際投資人之間

股東協議隱名股東與實際投資人之間

甲方(實際投資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系甲方之父,因客觀原因甲方借用乙方名義成立,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避免乙方其他法定繼承人侵害甲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共同作出以下約定:

一、 系 年 月 v日在 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註冊地址: ,註冊資本為 元,公司工商登記資料中記載的股東為: ,佔公司 %的股權, 佔公司 %的股權。乙方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二、乙方的名義出資 萬元全部由甲方實際出資。甲方的出資在 年 月 日全部到位並經

會計師事務所驗資證明。

三、甲方以實際出資比例享有對公司管理參與權、股息和其他股份財產權益,並承擔投資風險。乙方雖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不參與公司的日常管理,也不享有股息及其他股份財產權益的分配,不承擔投資風險。

四、乙方向公司及其他股東、其他法定繼承人披露甲方及本協議的存在,使公司及乙方其他法定繼承人認可甲方的實際股東身份,並行使權利。

五、若公司與第三人出現糾紛時,由甲方承擔實際的股東責任,乙方不承擔實際股東責任。

六、本協議正本 份,全體股東各執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v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公司其他股東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