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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本改姓名

戶口 閱讀(1.63W)
戶口本改姓名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著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型別案件呈現多元化。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入戶口 改姓名

你好,法律規定沒有過繼的說法,只有收養.但根據收養法的規定,被收養人應當是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除非你所收養的是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故此,該18歲的是不符合被收養人的條件,是不可以入戶口,改姓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