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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戶口不遷移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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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離婚戶口不遷移怎麼辦

離婚後戶口不遷移怎麼辦

關於離婚後戶口的問題,一般是男女雙方協商。如果協商不好那要另當別論。離婚當事人可持原戶口簿和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分戶或遷轉手續,當地公安派出所應依據法院的判決或調解書,按照分戶、立戶的規定予以辦理。如一方當事人不願交出原戶口簿,經公安派出所動員說服無效的,可按判決或調解書辦理分戶或遷轉手續,並在戶口登記簿上註明分戶日期和原因。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八十條  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係。

二、離婚後戶口處理方式

1、另立門戶

由於戶口政策各地規定多有不同,另立戶口的條件也會因時因地而異。一般情況下,需要有獨立的房產,並符合當地公安局戶籍管理部門的條件方能辦理。如果是訴訟離婚或者調解離婚,還需要憑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到相關部門辦理。

2、再婚後再遷

如果離婚後再婚,可以在離婚後將戶口遷往再婚一方物件的戶口所在地,其所需要的手續和證明,除了參照上述所說的,還必須具體瞭解當地的戶籍政策和細則。

3、不遷出

夫妻雙方離婚後,女方戶口並不是一定要遷出,而還可以繼續留在男方處。這是因為,夫妻辦理離婚手續時,會在戶口簿上加蓋“離婚”公章。當然,如果夫妻有遷出約定或者有判決書裁決或調解書要求等情況,則女方必須遷出。

為了避免出現離婚後戶口不遷移的情況,夫妻在離婚的時候可以進行約定,一方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戶口遷走,否則的話就要對另一方做出補償。但要是離婚夫妻一方真的不願意遷走戶口的話,另一方也沒有什麼好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