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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遷戶口改小孩籍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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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遷戶口改小孩籍貫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絡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為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為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戶口籍貫變嗎

不會改變,原因是你對籍貫的理解有問題。籍貫,是祖居地或原籍,詳細指的是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長久居住地或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出生地。參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號檔案,公民的籍貫應為本人出生時祖父的居住地(戶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寫祖父去世時的戶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戶口的,填寫祖父應落常住戶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記籍貫後,祖父又遷移戶口的,該公民的籍貫不再隨之更改。也就是說,籍貫指的是祖居地,而不是你本人的原居地,戶口遷移,與祖籍沒有任何關係,當然不會改變,也不可能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