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戶口與單位解除勞動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提供如下手續:
1、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2、農業戶口戶口本原件及影印件(如果戶口本看不出農業非農業,但職工確實是農業戶口的,需要村委會開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證明”。
3、原單位加蓋公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表》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工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儲存餘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三)無房戶租賃自住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收入15﹪的;
(四)離休、退休的;
(五)出境定居的;
(六)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七)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八)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九)本人、配偶或子女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十)農村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十一)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且戶口遷往外地的;
(十二)異地求學的;(十三)失業2年以上的。
二、辭職後公積金提取所需材料
1.《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一份(此表需加蓋單位公章,提取金額暫不填寫)
2.申請人身份證(身份證過期由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附照片並加蓋騎縫章)或臨時身份證,二代證正反面均影印)
3.原籍戶口簿(影印戶口簿首頁、戶主頁、本人頁)
4.終止勞動關係證明(由繳存單位出具或提供失業、下崗證)
辭職後提取公積金,一般來說,有以下4步:
1、領取《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
2、填寫審批表,單位核實後蓋上公章;
3、提交稽核;
4、到銀行提取。
辭職之後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的步驟首先需要領取提取的審批表,填寫審批表之後單位進行核實,單位核實之後蓋上公章提交稽核,提交稽核通過之後可以憑藉審批表到相關的銀行進行公積金的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