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計劃生育>戶口>

隨遷子女入深圳戶口

戶口 閱讀(1.49W)
隨遷子女入深圳戶口

治安管理是治安行政管理的簡稱,是指公安機關依照國家法律法規,依靠群眾,運用行政手段,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社會生活正常進行的行政管理活動。治安管理的任務主要有四方面,維護社群治安秩序維護社群治安秩序;預防、發現和控制違法犯罪活動預防、發現和控制違法犯罪活動;輔助公安機關查處治安案件、治安事故,處置治安事件;為民排危解難為人民服務,幫助群眾排危解難。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隨遷子女入深圳戶口需要哪些證件呢?

(一)申請人或被投靠人攜帶入戶所需材料原件及影印件到區公安分局(被投靠人戶口屬寶安、龍崗兩區和龍華新區的,到戶籍地派出所)受理視窗提出隨遷申請並現場攝像,符合申請條件、材料齊全的予以受理,並開具受理回執;    

(二)市公安局人口管理部門根據每年市政府下達的人口機械增長指標按申請類別、受理時間先後順序審批。收養子女入戶的由市公安局委託有司法鑑定資質的機構進行DNA鑑定;親子關係存疑的,由市公安局委託有司法鑑定資質的機構進行親子鑑定;    

(三)申請人、未成年申請人的法定監護人接到通知後持受理回執和身份證到指定機關領取《准予遷入證明》,在《准予遷入證明》有效期內回戶口所在地辦理戶口遷移手續,並在《戶口遷移證明》有效期內,攜帶申請人身份證、《准予遷入證明》(第三聯)、《戶口遷移證》、結婚證、辦理二代身份證相片回執(16歲以下申請人自願提供)、一張二代證標準照片等相關材料,到擬入戶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並現場攝像。成年申請人和16週歲以上未成年申請人入戶須本人辦理,居民身份證須一併申請。隨遷收養子女、雙胞胎子女的,該16歲以下未成年人需到場攝像。隨遷子女入深圳戶口需要提供《戶主關於新增戶內成員的宣告》的,該戶戶主需持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到場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