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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親假和年假衝突嗎

年假 閱讀(1.62W)

一、帶薪年休假的相關規定

探親假和年假衝突嗎

年假,指給職工一年一次的假期。即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凡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帶薪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2008年1月1日《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正式實施,《條例》還指出帶薪年假不包括國家法定節日等相關規定。

二、不能享受年休假的相關規定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三、探親假的相關規定

根據《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只有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職工才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工作滿一年,一是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個白天。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四、探親假和年假衝突嗎

國家規定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的假期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探親假是探親假,年假是年假;兩回事,年假每個職工都有,探親假只有符合探親條件的人才有,按照規定,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和配偶團聚的配偶,每一年一次探親假,假期30天,另加路程,路費全程報銷,未婚職工,不能利用公休假和父母團聚的,每年一次探親假,假期20天,另給路程假,全程報銷,已婚職工,不能利用公休假和父母團聚的,每四年一次探親假,假期20天另加路程,路費超過本人工資百分之20部分,予以報銷。

以上是關於“探親假和年假衝突嗎”這個問題的解答,儘管探親假和年假不衝突,但是並不是任何職工都能享受到探親假,只有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等工作人員才能享受有探親假的福利,一般的公司企業是不能享受到探親假福利的。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貴州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