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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廣東省產假工資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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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廣東省重新調整了產檢政策,產假天數由基本的128天延長到178天,這對廣東的小夥伴無疑是個好訊息。那麼大家更關心的是廣東省產假工資怎麼算?畢竟黃金白銀才是實打實的,下面就讓本站小編給大家做給簡單介紹。

規定廣東省產假工資怎麼算?

根據新規,職工享受生育津貼的假期天數,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順產的,98天;難產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15天;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42天。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取出宮內節育器的,1天;放置宮內節育器的,2天;施行輸卵管結紮的,21天;施行輸精管結紮的,7天;施行輸卵管或者輸精管復通手術的,14天。同時施行兩種節育手術的,合併計算假期。

三、生育津貼將與單位工資掛鉤

據瞭解,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相比舊規,新規增加了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的生育津貼。

舊規只規定了女職工產假期間享受生育津貼:生育津貼以所屬統籌地區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規定的產假期計發。新規則明確職工應當享受的生育津貼,按照職工生育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再乘以規定的假期天數計發。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按照本單位上一自然年度參保職工各月工資總額之和除以其各月參保職工數之和確定。

對比新舊規定,計算的基數發生了變化,此前的基數是所屬統籌地區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而新規定計算是按照用人單位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為基礎。這意味一些工資水平高於所在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的單位,其員工的生育津貼也將會有相應提供。

此外,新規還規定,職工已享受生育津貼的,視同用人單位已經支付相應數額的工資。生育津貼高於職工原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應當將生育津貼餘額支付給職工;生育津貼低於職工原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職工原工資標準為職工依法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職工享受假期前參加工作未滿12個月的,按其實際參加工作的月份數計算。

待遇方面,新規將生育醫療待遇享受人群擴大到失業人員、退休人員和職工未就業配偶。新規要求,生育保險費由用人單位繳納,員工不需繳納,比例不超過本單位上月職工工資總額的1%。生育保險基金應當存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並實行預算管理,單獨建賬,專款專用。

通過上文我們瞭解了廣東省產假工資怎麼算。在實際工作中,可以有兩種操作辦法,一就是在女職工產檢期間先發固定工資,等生育津貼申請到賬後,才根據對比進行差額補釦。二就是先計算出可以領取的生育津貼,然後將產檢工資與之對比,補差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