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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贈與一方該怎樣證明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1.78W)

對於子女結婚前,父母贈與子女的房屋或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屋,若沒有特別的書面明確約定,該贈與房屋應當認定是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因此,這部分房屋或出資應屬於夫或妻個人財產,不納入離婚財產分割的範疇;子女結婚後,父母贈與子女的房屋或出資為子女購買。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九條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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